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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1月7日全面恢复开诊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1-03浏览次数:2445

各位市民、患者朋友:

沈阳市妇幼保健院于2020年12月31日上午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通知,12月21-23日(3个下午)在我院超声科进修学习的李某某曾在谱康医院执业,核酸检测阳性,确定为新冠确诊病例。

为防患于未然,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,保障母婴安全,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紧急启动应急预案,封闭管理,开展疫情防控排查,并分别进行三次全员核酸检测,结果均为阴性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,按照上级疾控部门要求,我院定于1月4-6日期间暂停接诊,1月7日8:50恢复开诊。望广大市民、患者朋友周知,为此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
沈阳市妇幼保健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、支持和信任,必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为广大市民打造安全、放心的诊疗环境,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优质、高效、全方位、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。